证券黑平台交易的法律问题,证券黑平台交易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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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行旁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 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启橡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档旁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的内幕交易如何获取法律证据?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首先有三个要件
1是内幕消息,内幕消息有具体范围,有临时报告所规定的重大事件,分配股利或增资,股权结构重大变化,债务担保重大变化,营业主要资产的抵押,报废,出售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股东或高管,董事监事的行为可能需要承担重大责任,其他对价格有显著影响的信息
。内幕消息的重点在于未公开。
2是该人员获取的内幕消息,属于内幕消息的知情人
3是该人员在敏感期内,即内幕消息尚未公开时对证券进行了交易。
对内幕交易的认定主要由监管机构进行。《证券法》规定,只要监管机构提供的证据证明如下情形中的一条,就可以认定内幕交易
1证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父母,子女,配偶及其他有密切联系的人,进行了与该内幕消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或者证券交易辩核与该内幕消息基本吻合。
2履行职责知晓了内幕消息,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内幕消息,证券交易行为与内幕交易高度吻合。
从以上认定中可以看出,监管机构需要获取的证据,
1是证券交易行为,从证券交易行为可以非常容易与内幕消息是否吻合进行对比。这一证据相对比较好获取。因为中国证券市场是扁平化的市场,每个账户的订单通过证券公司直达交易所,每一笔交易的双方都可以记录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按规定最长需要保留20年。而且,如果进行内幕交易,交易金额肯定都是比较大的,很容易造成证券异常波动,所以这种金额比较大的交易是非常容易排查出来的。即使让子女,父母,亲戚朋友买卖,都是很容易查得到的。如果金额仔御很小,那就有点没有必要,收益和风险不成比例。
2是交易者是内幕信息的知情者。当根据交易行为,排查到具体的交易账户,一般就很容易确定相念灶岩对人了,该人是否知晓这条内幕消息,也是非常容易排查的到的。是否直接知情人,检查通讯记录等,都是可以获取的证据
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证券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扮亮息有虚枝缺芹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有关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伪证,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买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购买该证券等。
法律责任: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证券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责任。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行,上市的申请予以核准,或者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设立证券公司、证券结算机构或者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申请予以批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猛毕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新证券法对个人内幕交易行为的处罚标准
新修改的证券法加大了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提高了违法成本,以严厉震慑违法行为人,营造仿带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证券法规定,对相关证券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较大幅度地提高行政罚款额度,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幅度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1至5倍,提高到1至10倍;实行定额罚的,由原来多数规定的30万元至60万元,按违法情况分类,如欺诈发行行为,逗运罚金提高到最高200万元至2000万元。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行为罚金提高到100万至1000万元。内幕交易行为罚金提高至50万至50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具体来说,内幕交易行为应包含三个构成要件:内幕信息、内幕人(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和内幕交易行为。如果某一行为山大梁满足了上述三个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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