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违规案例分析(证券违法违规案例)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同罪案例分析
本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获取交易佣金等非法收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法律主观: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量刑幅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法律分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判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各国证券犯罪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1、这5个案例所对应的,正是市场从另外角度所熟知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案、美女基金经理联手私募亚军老鼠仓案、真假夫妻内幕交易案、鲜言背信及操纵市场案。
2、这批典型案例的主要特点就是懂得利用互联网,利用人们的私欲,去骗取更多的钱财。
3、今年9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证监会发布了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涵盖了资本市场常见多发犯罪和近年增多的新型犯罪。包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证券犯罪。
4、(一)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欣某股份有限公司、温某乙、刘某胜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基本案情欣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某公司)原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5、个典型案例涵盖了资本市场常见多发犯罪和近年增多的新型犯罪,反映了当前证券犯罪的特点。彰显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态度。
6、有价证劵诈骗罪的案例分析案情:任某系本市某大型商场(系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购买处工作人员,负责销售商场发行的购物券。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1、有价证劵诈骗罪的案例分析案情:任某系本市某大型商场(系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购买处工作人员,负责销售商场发行的购物券。
2、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3、刑法中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6万股东傻眼!一周5家A股公司董事长出事股民能索赔不
1、“V观财报”注意到,11月21日至今,已有5家A股公司高管被“盯上”,涉12人,其中包含5位董事长。
2、从恩捷股份到华扬联众,记者梳理发现,本周已有五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被立案调查或监视居住。若再加上18日披露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的通策医疗董事长吕建明,七天内已有六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出事”。
3、值得注意的是,加上华扬联众,7天时间已有6位上市公司董事长被查,此前还有通策医疗、恩捷股份、昊志机电、弘亚数控、梦洁股份5家公司董事长。其中,梦洁股份被立案人员除董事长外,还包括副董事长、董事等4人。
4、那么只有在2017年10月3日至2018年7月16日之间买入,并在2018年7月16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才有权提起索赔之诉;2018年7 月16日之前卖出或者2018年7月16日之后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将不能提起索赔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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