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监管体制,美国实行的监管体制
各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
自律模式有两个特点:①通常没有制定直接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而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法规来制约证券市场的活动;②没有设立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而是靠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等进行自我监管。
注册制 注册制又称申报制,其特点是证券监管部门不对发行人能否发行股票进行价值判断,其权力仅限于要求发行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投资者自行对发行人及其所发证券作出判断。
主要有三种类型:统一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以及双峰监管模式。
举例说明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型。
1、主要有三种类型:统一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以及双峰监管模式。
2、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大致有3种类型:高度集中的金融监管体制,即由单一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体制,英国为这一体制的典型。
3、统一监管体制:只设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业务进行全面的监管。代表国家有英国、日本、韩国等。
4、国际上主要金融监管的体制包括三类: (一)统一监管型 按监管主体数量划分法又称为单一全能型,即对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无论审慎监管,还是业务监管,都由一个机构负责监管。
世界各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
1、实际监管工作主要通过以英国证券业理事会和证券交易所协会为核心的非政府机构进行自我监管。
2、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上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则属于核准制。
3、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上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则属于核准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
4、各国证券法均坚持对证券发行实施监管,但对具体监管方式,各国证券法存在较大分歧。根据各国立法及实践,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大体分为注册制与核准制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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