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的监管,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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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1、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在1998年之前采取什么双重控制的办法
- 2、1998年之前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采取什么双重控制的办法
- 3、3.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如何对证券业进行有效的监管
- 4、股票发行与交易监管现状与问题分析应对措施改进方法有何对策
- 5、股票发行的监管制度包括
- 6、世界各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
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在1998年之前采取什么双重控制的办法
2001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推荐发行申请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证券公司推荐企业发行股票实行“证券公司自行排队,限报家数”的方案,俗称“通道制”。每家证券公司所推荐企业每核准一家才能再报一家,即“过会一家,递增一家”,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拥有的通道数量最多8条,最少2条。通道制于保荐制实施初期继续运行,于2005年1月废止时,共有83家证券公司拥有通道318个。
2、保荐制(2004年至今)
2003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决定从2004年2月1日起在股雹猜票发行中正式实行保荐制度。保荐制度指的是由保荐人对发行人发行证券进行推荐和辅导,并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纤肆源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毁态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与“通道制”相比,保荐制度增加了由保荐人承担发行上市过程中连带责任的内容。
3
注册制
(2020-)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投资者依据披露信息自行做出投资决策。美国和日本等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是注册制的代表。
1998年之前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采取什么双重控制的办法
采用了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的双重控制办法。
1、股票发行规模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因资本过剩导致资本金减少时,需要购买已发行股份。由于“股本”的名称是按股份面值登记,在购买企业股份时,股份发行规模也应按面值注销股本。支付的超出面值的价格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购入的股份原为溢价发行的,应当先核销溢价收入,减少资本公积。股票发行规模存在盈余公积的,冲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仍不足以支携孝付收购费用的,核销未分配利润。以面值发行的,直接冲销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Offset 序列不能随意调整。
2、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规模缩减及资本过剩,减持股份发行规模20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购股实现减资。公司原发行1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2元。公司提取盈余公积150万元,未分配利润80万元。
拓展资料:
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公开或间接发行。是指通过中介机构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发行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属于公开发行和间接发行股份。这种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广泛,易于足额募集资金;股票做早流动性强,流动性好;公开发行股票也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是,这种发行方式也存在不足,主要是手续复杂,发行成本高。
2、 非公纯隐雀开直接发行。是指非公开发行股票,只直接向少数特定对象发行,不需要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起设立和发行新股的方式,即属于非公开直接发行股份。这种发行方式灵活,成本低;但发行范围较小,股票流动性较差。
3.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如何对证券业进行有效的监管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进行监管。
1、证券监桥闷肆管部门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行、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防止股市异常波动。
2、强对证券市场敏轿各主体的监管,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罩卖公司、评级机构等,加强风险自我识别和内部管控,提高各市场主体业务自律和社会责任感。
股票发行与交易监管现状与问题分析应对措施改进方法有何对策
1、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和评价颤握体系。
2、实现资本市场与货币此弊市场真正连通。
3、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综上即为股票发行与交易茄扒庆监管现状与问题分析的应对措施改进方法。
股票发行的监管制度包括
股票发行的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上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则属于核准制。 我国股票发行监管方式的演变,总体上看是一个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的过程,这是一个从实质性审核到合规性审核的转变过程。发行监管主体的演变模式,决定了我国股票中手发行监管体制的演变,是一个从政府多头管理体培培燃制转配虚向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从审批制转向核准制的过程,也是一个在市场推动作用下,追求公平与效率的过程。
世界各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
世界各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核准制和注册制。
1、注册制
注册制又称申报制,其特点是证券监管部门不对发行谨岁人能否发行股票进行价值判断,其权力仅限于要求发行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投资者自行对发行人及其所发证券作出判断。
2、核准制
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是指证券发行者不仅必须满足信中码息公开的条件,而且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通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实质审查并得到核准后方能发行证券。证券监管部门有权否决不合格的发行申请。核准制使证券监管部门拥有较大的权力,同时也使其承担着较重的社会责任。
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监管:
设立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应满足监管部门提出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条件,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主要包含对注册资本、专业人才、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体制分为注册制(登记制)和许可制(审批制)两种实行注册制的代表国家有美国、英国等,实行许可制的代表国家有日本、中国等。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条件,既是注册制下进行登记的依据,也是许可制下证券监祥培睁管部门进行审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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