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客户股票交易行为监测要点,会员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2018年修订)
1、第一条 为维护证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2、根据最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2018版》第三条第三款得知:可转债涨跌幅达到20%时停牌30分钟;涨跌幅达到30%时停牌至14:57分;沪深两市可转债停牌时间超过14:57时,会自动复牌。
3、可转债临时停牌时候可以委托,但辞退不会撮合成交,所以不可以买入,因为系统处于暂停交易状态,所以在这个期间的委托单都暂存后台,不会撮合成交,只有复盘后才会撮合成交。
4、通知为进一步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调整收盘交易机制,实施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
控制账户交易措施包括
1、加强账户交易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防火墙设置,入侵检测等。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或交易异常,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处置。用户教育和宣传措施:提供账户交易风险的相关知识,加强用户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向用户介绍控制账户交易的措施和注意事项。
2、深交所的监管措施包括:口头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情节严重的,深交所可以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上报证监会调查。
3、停止金融账户的开立、变更和使用,撤销金融账户,暂停金融交易,拒绝转移、转换金融资产。根据工商交易限制措施条例可知,工商交易限制措施包括停止金融账户的开立、变更和使用,撤销金融账户,暂停金融交易,拒绝转移、转换金融资产。这些措施可以起到保护资金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的作用。
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1、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监管工作做了进一步规定。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加强对新股上市首日和上市初期的交易监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根据《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当日14:57复牌,进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科创板异常交易行为包括哪些
盘中异常波动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60%的。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情形。盘中临时停牌 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以下情况属于科创板竞价交易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在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中,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情形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是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在股市里面,股票是有异常波动之分的,并且科创板股票有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若是发现股票严重异常波动,需要警惕,因为不是猛涨就是猛跌,下面来看看科创板在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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