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财经

意见书

  • 基金管理人在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

    基金公司的变更解散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一)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二)变更名称、住所;(三)修改章程;(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3)封闭式基金扩募或续期,即增加基金规模或延长基金存续期限。(二)基金终止投资基金的终止是指投资基

    日期 2024-07-23  阅 59  管理人意见书事项
1